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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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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留區域

主要工作

預留區域
打擊暴力維持社會秩序
陳情、請願、遊行等群眾運動,最易變質為街頭暴亂,處理如有不慎,必將導致社會動盪不安,衍生不可預估之損害,警察肩負維持社會治安重責大任,除事前完成各項整備外,勤務執行中更需有高超的智慧與堅毅卓絕的精神方能克盡全功,達成任務,以有效打擊暴力,保障合法民眾,維持社會秩序。
 
交通執法
交通執法為交通警察之天職,目前新竹市人口超過三十五萬人,而機動車輛更高達廿九萬輛以上,惟有結合本局全體員警共同擔任本市交通執法工作,方能有助於改善本市之交通秩序。
由於科學園區在本轄光復路交通要道上,每日上、下班尖峰時段其交通異常雍塞,也是本局交通員警經常加強執勤之路段,根據統計:每日上、下班尖峰時段出入科學園區之汔車約有二萬二千輛,機車則有三萬輛,其對本市交通之影響,不言而喻。
為改善市區道路交通,本局自87年8月起,委託民間拖吊車執行違規車輛之拖吊業務,對本市道路交通停車秩序有明顯改善,同時為增進民眾守法之習慣,對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之違規行為,亦列為交通稽查之重點,且為防制車禍發生,加強超速及闖紅燈之雷達自動照相舉發,夜間亦加強交通稽查,以取締酒醉駕車違規行為,惟有堅持交通執法,才能減少交通事故發生,帶給新竹市民更便捷的交通。
 
刑案偵防
刑事警察的主要任務為預防及偵查犯罪。犯罪預防旨在貫徹警察防制措施,協調有關機關合作,宣導全民共同防範犯罪,藉以預防犯罪之發生。偵查犯罪則以民主、法治、人權為基礎,遵循法定司法警察協助偵查犯罪之程序,並運用科學方法蒐集罪證,本諸鍥而不捨、堅持有案必破之決心,達到維護社會安寧,鞏固國家安全之目的。
 
為民服務
警察與民眾接觸最為密切,警察工作本質上即是服務工作,民眾需要警察服務,警察必需與民眾合作。因此,在這多元化、民主化的社會,警察人員必須以主動積極的服務精神及熱忱謙和的服務態度來服務社會大眾,舉凡民情的瞭解、民眾急難的救助、危害的排除、請求協助事項等均應立即受理,做到「當民眾需要警察時、警察馬上就到」的地步,以達成法律賦予的任務。
 
科學辦案
科學辦案乃應用科學的知識與技術,發現並蒐集證據物品,加以理論上的判斷,解決案件的偵查方法,科學辦案必須結合偵查與鑑識,鑑識人員以其必要的技能和廣泛的科學知識,協助偵查人員辨認並發覺各式證據,提供犯罪偵查之方向。
證據之調查、蒐集、採樣、分析、鑑定,端賴刑事鑑識,本局為加強證物採集及處理,逐年購置各式先進的鑑識儀器,例如影像處理機、多波域光源、紫外光指紋探測器及氰丙烯酸酯法指紋蒐集器等,並每年定期辦理偵訊、蒐證及認識科學偵查講習,以提升刑事人員素質。
 
國際友誼
現代警察必須具有國際觀,國際警察交流,不但能提昇彼此友誼,更能促進雙方警政工作經驗之交流及互助合作關係。本局一向極為重視國際交流,每年派員考察外國警政,積極、實質地加強國際警察合作。
 
婦幼安全
本婦幼隊其創隊宗旨在於保護婦孺安全,防治性侵害及家庭暴力。
為維護學童上、下學之安全,本隊於維護校園安全巡邏勤務中兼具保護兒童作為;鑑於家庭暴力及性侵害,不僅危及個人生命財產之安全,具影響社會治安甚鉅,為確保弱勢受害者權益,本隊受理是類案件均施予輔導,提供適當之協助,需緊急安置者,轉介市政府社會處處理;另防治青少年犯罪應以預防重於偵查,本隊依工作特性,著重於如何發揮預防犯罪宣導及輔導功能。
 
青少年安全
本少年警察隊設置宗旨為機先防止少年偏差行為及保護少年安全,使免誤入歧途,並妥善防處少年事件,加以適切輔導,保障少年自我健全成長。
工作要項包括:少年犯罪預防宣導、少年事件偵處、少年犯罪資料統計分析、行為偏差少年諮商輔導、中輟學生及行方不明少年之協尋、執行校園安全維護、列管少年之查訪輔導、少年前科資料之註記及塗銷及執行各項少年保護福利措施。
 
教育訓練
教育訓練是提昇員警素質不二法門,亦是一切工作的先決條件。惟有精實的教育訓練,才能提昇員警福利並提高工作績效。 
目前本局定期實施之員警常年訓練,依訓練目標及內容之不同,計可區分為個人訓練、組合訓練、特警訓練、專業訓練及幹部訓練等五種,另外並配合專案等特殊任務需要,適時舉辦相關講習,統一作法,發揮團隊精神,進而圓滿達成各項警察任務。
 
勤務指揮管制
一、勤務指揮中心為警察機關之神經中樞,由本局及各分局分層逐級設置,負責「受理民眾報案」、「指揮通報連絡」及「勤務管制調派」。
二、勤務指揮中心「指揮管制系統」及「110受理報案系統」,均採全年無休方式運作,秉持「民眾需要、警察就到」的原則,在10分鐘內,完成「派案通報」,並且「管制警力到場」,給予民眾最即時的協助與保護,遏止危害持續或擴大。
 

勤務執行
警察勤務之派遣,依執行方式可區分為個別勤務與共同勤務,個別勤務為勤區查察,由警勤區警員拜訪轄內市民住家,實施家戶訪查,掌握轄內狀況,適時提供市民服務。 
共同勤務則由服勤人員按勤務分配表,不分晝夜輪流交替互換實施之,以維護社會治安。依任務之不同,計有下列五種方式:

巡邏:於轄區內循指定區域路線或不定之路線巡視,以查察奸宄,防止危害為主。
臨檢:於公共場所或指定處所、路段實施臨場檢查,警戒或路檢。
守望:於轄區要衝地點或事故特多地區瞭望。
值班:於勤務機構值勤台值守,擔任通訊連絡,傳達命令、接受報告為民服務。
備勤:於勤務機構整裝待命以備突發事件之機動使用或臨時勤務之派遣。


瀏覽人次:32443 人  更新日期:110-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