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警察局「111年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
「保護青少年安全‧犯罪預防宣導創意著色接力賽」活動
一、依據:
內政部警政署106年9月14日警署刑防字第1060005235號函修正「警察機關防處少年事件規範」。
二、目的:
本局結合本市少年輔導委員會、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及教育處辦理「111年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保護青少年安全‧犯罪預防宣導創意著色接力賽」活動,針對「防制少年接觸新興毒品」、「防制少年參與詐欺團或擔任車手」、「避免兒少遭色情行業利用或私密影像遭拍攝及散布」、「防制少年涉足德州撲克等賭場或網路參與賭博」、「防止少年深夜留連不當場所等偏差行為」等五大主軸,邀請新竹地區插畫家設計創意著色圖稿,讓青少年朋友們一同參與「創意著色接力賽」,在著色當中潛移默化犯罪預防的知識,於疫情中以非群聚比賽方式,有效宣導青少年預防犯罪及保護自己免於被害資訊,以營造青少年及兒童健康成長之優質生活環境 。
三、辦理單位:
- 指導單位:新竹市政府。
- 主辦單位:新竹市警察局。
- 協辦單位:新竹市少年輔導委員會、新竹市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新竹市政府教育處。
- 對象:兒童及少年。
- 組別:
- 兒童組(出生日期 98年9月1日至104年8月31日)。
- 少年組(出生日期 92年9月1日至98年8月31日)。
自7月1日至8月27日,以接力方式發布一主題圖稿,共計五(棒)次:
梯 次 | 期 程 | 圖稿 發布日期 |
宣 導 主 題 | 備註 |
第1梯次 (第1棒) |
7月01日至7月07日 | 7/01 (五) |
第1棒 防制少年接觸新興毒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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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梯次 (第2棒) |
7月08日至7月17日 | 7/08 (五) |
第2棒 防制少年參與詐欺團或擔任車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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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梯次 (第3棒) |
7月18日至7月31 | 7/18 (一) |
第3棒 避免兒少遭色情行業利用或私密影像遭拍攝及散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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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梯次 (第4棒) |
8月1日至8月14日 | 8/1 (一) |
第4棒 防制少年涉足德州撲克等賭場或網路參與賭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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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梯次 (第5棒) |
8月15日至8月26日 | 8/15 (一) |
第5棒 防止少年深夜留連不當場所等偏差行為 |
六、參加方式說明:
- 本局於每梯次圖稿發布日期將活動主題著色圖稿及相關表件公布於本局全球資訊網及風城少年fb粉絲專頁平台,參賽者需自行下載【主題圖稿】及【作品授權同意書】(如附件1),於作品完成後,郵寄主辦單位收件;可任選想參加的梯次來完成。(若5梯次均完成者,可一次寄件)
- 請務必由本人親自畫作,並使用主辦單位所提供的著色圖稿,上色顏料材質不拘(水彩、油彩、粉彩、蠟筆、彩色筆、色鉛筆……皆可),惟不接受電腦繪圖。
- 每人每梯次限繳交1件作品,請先拍照或自留影印稿,作品不另辦理退件。
- 繳件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有優先出版權及網路流通權、文宣傳播使用權,分享優質美感,擴大宣導。
親自送達本局少年警察隊或郵寄至新竹市警察局少年警察隊(地址:300新竹市中山路1號)收,並在信封上註明:參加「創意著色接力賽」(以郵戳為憑)。
八、收件截止日期:111年8月30日(星期一)17時截止。
九、評選方式:
- 參賽者須詳填作品授權同意書,並黏貼於作品背面(1件作品1份),未填寫完整者不予評選。
- 主辦單位擁有對參賽作品審查之權力,截止收件後,由主辦單位將作品依梯次分類辦理後續評選。
- 為使評選符合公平、公正及公開原則,聘請相關領域之專業人士評選委員3名,共同參與圖稿作品評選。
- 評選標準(總分100分):
- 整體表現 ……………………………………占60%
- 繪畫技巧 ……………………………………占30%
- 創意美感 ……………………………………占10%
- 本次評選分5梯次,每梯次分為兒童組、少年組2組,分別各錄取優選3名(商品禮券1000元,獎狀1紙)及佳作6名(商品禮券500元,獎狀1紙);共計優選30名,佳作60名。
梯 次 | 兒童組獎勵 | 少年組獎勵 | 備 註 |
第1梯次 | 優選3名 佳作6名 |
優選3名 佳作6名 |
優選6名、佳作12名 |
第2梯次 | 優選3名 佳作6名 |
優選3名 佳作6名 |
優選6名、佳作12名 |
第3梯次 | 優選3名 佳作6名 |
優選3名 佳作6名 |
優選6名、佳作12名 |
第4梯次 | 優選3名 佳作6名 |
優選3名 佳作6名 |
優選6名、佳作12名 |
第5梯次 | 優選3名 佳作6名 |
優選3名 佳作6名 |
優選6名、佳作12名 |
- 5梯次作品均完成者(可一次寄件),主辦單位另抽出接力賽「完賽禮」80名(商品禮券300元)。
(一)凡入選佳作以上者,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並於評選結束後公告於本局fb「風城少年粉絲專頁平台」。
(二)洽詢電話:新竹市警察局少年警察隊(03)5247640。
十二、其他:
- 版權聲明注意事項:
- 參賽者同意將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全部無償專屬授權比賽指導單位,以作為其於任何形式之媒體(如電視、網路等)、文宣事務用品(如光碟、書籍手冊等)或以其他方式(如公開播送、公開傳輸等)進行相關保護青少年犯罪預防宣導活動推廣之用。
- 參賽者同意將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全部無償讓與比賽指導單位,且不得對其及其再授權之第三人行使任何權利。否則,得取消參賽者獲獎資格,參賽者應返還獲獎所受領之全部獎金、贈品及獎狀,並應賠償指導單位全部損害,且不得對指導單位主張任何權利。
- 注意事項:
- 參賽者須詳閱活動相關規範,並視為認同本辦法一切規定,若參賽者作品或所提供之相關資料不符規定,則不列入評選。
- 全部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須配合主辦單位後續作業,進行相關活動推廣,作為公開宣傳推廣之用,均不另致謝酬。
- 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證明其他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不得有異議。
- 活動之獎項,主辦單位有權視參加作品表現與評選結果以「從缺」或「增加得獎名額」辦理,獎勵隨實際情況彈性調整,以不超過原獎勵總額為限。
- 作品授權同意書資料不實,因聯絡方式錯誤,致無法聯繫得獎者而未能完成領獎,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該獎項將予取消,並不予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