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遭誘騙赴柬埔寨等境外求職工作遭囚陷困」案件調查報告及糾正案
鑒於近年國人遭誘騙赴柬埔寨等境外求職工作遭囚陷困涉及強迫勞動、組織犯罪及人口販運犯罪,政府責無旁貸,國內並針對人口販運防制法、組織犯罪及刑法進行修法,惟後續猶待行政院督導落實。監委葉大華、紀惠容並針對以下事項續請行政院督導所屬積極檢討改進:
一、彈性運用海外急難救助經費。
二、研擬提升駐外警察單位層級及人力。
三、及時提供返臺國人服務。
四、進行案例研究及分析,據以研訂防範計畫、建立專責單位及配置人力。
五、加強公私部門合作。
六、建立海外求職預警機制。
七、切正重點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