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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良事蹟
* 姓名:
黃明祥、黃仁威
* 職別:
所長、警員
* 服務單位:
埔頂派出所
* 詳細內容:
埔頂派出所所長黃明祥與警員黃仁威(以下皆簡稱黃員)於108年09月07日08至10時擔服備勤勤務,接獲110報案稱有人在臉書發表自殺聲明,經警察局所查詢到之發話位置(新竹市東區大學路OO巷OO號OO室),黃所長及警員黃仁威立即前往所指處所並通知消防隊,到場後敲門皆未有人回應,待準備要夥同消防隊破門之際,隨即走出一臉色蒼白且手腕流著鮮血之女子。警方入內後,發現該女(經查為楊O璃)住處床上、地上滿是血跡,立即交由119送往馬偕醫院救治。其後,聯絡上楊女母親楊O琳,才得知楊女因與男友分手,一時情緒失控才有自殺念頭,將該女交由家屬多加關心照顧。
   更新日期:110-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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