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通譯人員講習


108年通譯人員講習
【報名簡章】

 
指導單位| 新竹市政府
主辦單位| 新竹市警察局
協辦單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翻譯研究所

新竹市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
財團法人新竹教區移民及移工服務中心
內政部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新竹市服務站
 
 一、講習目的:
為提升本市處理涉外案件之通譯品質,保障外籍人士司法權益,強化通譯人員之專業知能及促進經驗交流,特辦理本次通譯人員講習。
   
二、報名資格:
年滿20歲,現居桃園、新竹、苗栗地區,通曉中文、英文及東南亞語言(越南、印尼、菲律賓、馬來西亞、泰國、緬甸、柬埔寨及寮國語),依據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可在臺灣工作,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
(一)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
(二)持有中華民國有效之居留證件。
(三)持有中華民國有效之長期居留或依親居留證。
  
三、講習人數:
30名,視報名先後順序錄取;如報名情形踴躍,將視各類語言人才報名情形,依據本市各類語言人員需求狀況考量,並以電話通知是否成功錄取。
  
四、講習費用:
為鼓勵具語言專長之人士踴躍參加,經報名錄取之學員,全程免費參加。
  
五、報名資訊:
(一)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08年9月30日止。
(二)請準備2吋相片1張,並攜帶身分證或居留證,至以下任一地點報名:
1、新竹市警察局外事科、各分局。
2、新竹市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
3、財團法人新竹教區移民及移工服務中心
4、內政部移民署新竹市服務站。
  
六、講習時間、地點(如有變更,將另行通知):
(一)時間:108年10月19日(星期六),
            上午8時至18時30分。
(二)地點:新竹市警察局第二會議室。
  
七、課程內容(詳如課程表)
(一)警察業務簡介
(二)法律常識
(三)偵查程序
(四)通譯倫理與責任、通譯專業技能
  
八、培訓方式:
(一)現場授課,全程參與講習並進行評核測驗,測驗合格者即納入本市「通譯人員名冊」,提供本市各司法警察機關聯繫使用。
  
(二)相關測驗規定:
      1、採筆試測驗,於課程結束後接續進行,學員須全程參與課程,方能實施評核測驗。
      2、測驗內容包含「基本國語文能力測驗」與「通譯專業領域」及相關授課內容,
      3、合格標準為測驗達70分(含)以上之學員,將核發有效期間為2年之合格證書。
4、本局保留相關培訓課程及測驗內容變更權利,如有變更將另行通知。
 
九、聯絡方式:
(一)新竹市警察局外事科(承辦單位)
電話:03-5242103
地址:300新竹市中山路1號
(二)新竹市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
電話:03-5722395
地址:300新竹市建功一路49巷14號3樓
(三)財團法人新竹教區移民及移工服務中心
電話:03-5735377
地址:300新竹市水源街81號
(四)內政部移民署新竹市服務站
電話:03-5243517
地址:300新竹市中華路三段12號
 
108年度通譯人員講習-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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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通譯人員講習-課程表及報名表
PDF       ODT

瀏覽人次:1667 人  更新日期:108-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