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後失控鬧事 警方處置未盡完善 將究責檢討策進使民眾安心
有關本局第三分局南門派出所近日處理男子酒醉至店家鬧事一案,
1、有關民眾質疑員警第一時間接獲報案到場後, 為何不將該男子逮捕,經調查員警到場後雙方仍持續口角爭執, 考量該男子身上有酒容酒味,情緒不穩定,現場員警採取強勢作為, 並對其臉部噴灑辣椒水,強制壓制在地,並且上銬後, 帶回派出所實施保護管束,經清查該男子未有幫派註記。
2、有關民眾質疑警方帶返所實施管束後, 為何該男子不久後即返回店家,經調查在派出所管束期間, 員警見該男子情緒已趨穩定,並表示需返回工作崗位上班, 員警遂結束保護管束,讓其離開。有關管束時間是否過短, 本局將檢討策進。
3、有關社會大眾質疑所長發言時有提到「因該男子情緒失控, 不適合逮捕」這部分,經了解係所長在受訪時, 因表達口誤造成發言不當,本局將予以議處, 並列案例教育檢討策進。
4、最後本局在案件發生後,派員前往店家關懷慰問, 說明案件後續處理進度,也獲得店家認同。
本局呼籲民眾應避免不理性行為,任何暴力與不法事件, 警方均將秉持「從速,從嚴」原則,依法偵辦,絕不寬貸, 持續展現守護市民生命財產的決心。